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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旺季,谨防宾馆坐地起价

时间:2017-05-07 09:48来源:互联网 作者:鲁滨逊旅游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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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川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该宾馆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孙先生的房费仍按原来的160元每天进行计算。对此,东川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因此,该宾馆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存在违法行为。同时,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旅游旺季将近,消费者在选择宾馆时,最好选择正规的酒店,遇到随意加价的情况,要及时拨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青海新闻网讯 随着天气逐渐升温,我省也将迎来旅游旺季。人们对旅游休闲的需求日益增长,酒店消费逐渐成为日常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然而,有些酒店却私定霸王条款,坐地起价,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日前,东川消费者协会接到外地游客孙先生的投诉:不久前,孙先生与妻子来西宁旅游,当晚他们入住了我市城东区半岛步行街内的某家宾馆,孙先生打算入住15天,房价以每天160元计算,孙先生先付了10天的房费1600元以及100元押金。然而,住了3天后,孙先生回到宾馆,却被宾馆工作人员告知,由于顾客增多,房间紧张,所以房价要由原来160元上涨到238元,并要求孙先生补交房费。得知此消息后,孙先生认为该宾馆的做法很不合理,便与宾馆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可工作人员却称,不补交房费就让孙先生搬走。无奈之下,孙先生进行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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