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设为首页 鲁滨逊旅游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旅游新闻 >

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2)

时间:2018-08-08 12:04来源:互联网 作者:鲁滨逊旅游网 点击:
(8)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提供、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警示信息,按《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深府办〔2007〕147号)和《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府办〔2007〕148号)组
橘梨纱第一部快播 yy小白龙怎么了 花都影吧 猎杀潜航u900 金鼎价值基金 木下あずみ 偷性 深夜听房人 华润万家邮件系统 白浜美穗 打美女的屁屁

  (8)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提供、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警示信息,按《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深府办〔2007〕147号)和《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府办〔2007〕148号)组织处置,及时救治和运送伤病游客。

  (9)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对旅游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执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协助相关安全事故的救援调查工作;负责对旅游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法组织开展调查。

  (10)市城管局:负责所属市属公园及场所内的应急监管以及重大活动市容环境卫生等应急处置工作。

  (11)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陆地和深圳海区水上旅游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

  (12)市海洋局:负责提供涉及海洋旅游安全的预警信息,协助相关旅游事故的处理工作。

  (13)市口岸办:负责协调深圳陆路口岸各相关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协调做好口岸应急宣传教育为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提供口岸现场应急处置条件。

  (14)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市府办〔2006〕191号),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负责指导、协调旅游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危机公关工作。

  (15)其他相关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3.预警阶段响应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报告

  (1)凡发生本预案所列的旅游突发事件,旅游企业应报告。

  (2)各旅游应急相关机构应设立并公布受理电话和传真,应及时受理旅游突发事件报告。

  (3)报告应当及时、准确。

  3.1.2 信息报告内容

  (1)应急接警单位信息报告内容

  应依照《深圳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表》(附件2),向上级指挥、指导机构报告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并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2)旅游企业信息报告内容

  参照《深圳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表》的内容要求,旅游企业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首次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情况;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过程报告内容包括: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护照号码;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原因的分析;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3.1.3市内报告处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企业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区(新区)的旅游主管部门和市文体旅游局;各区(新区)、市旅游主管部门要立即向市委值班室(电话:0755-88133333)、市政府总值班室 (电话0755-82003399)报告,力争电话报告时间不超过60分钟、书面报告时间不超过90分钟。

  (2)较大突发事件后,旅游企业应在事发后20分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区(新区)的旅游主管部门和市文体旅游局;各区(新区)、市旅游主管部门要立即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力争电话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书面报告时间不超过45分钟。特殊情况下,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在向区政府报告信息,以及旅游企业在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情况;经分析研判认为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敏感信息、预警信息,按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要求执行。

  (3)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企业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区(新区)的旅游主管部门和市文体旅游局;各区(新区)、市旅游主管部门要立即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力争电话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书面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所在区 (新区)在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20-83132001、83132003)报告情况。

  3.1.4市外报告处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发生在境内。深圳地区组团旅行社、当事人应立即向事发地报警求助,并进行必要的自救。同时,应立即向所在区(新区)的旅游主管部门和市文体旅游局报告。报告时限与辖区内要求一致。

  (2)发生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领队人员应立即报告境内组团社,同时报告当地中国(大陆)驻当地使领馆或联络机构,境内组团社应立即向所在区(新区)的旅游主管部门和市文体旅游局报告,由市文体旅游局会同市外办(港澳办)按国家旅游局和外交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预案》(深府办〔2015〕106号)处置。

  3.2预警

  3.2.1发生或极有可能发生危害游客安全的事故,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发出或授权发出预警,提示、劝告、警示旅游者暂缓、推迟或者取消前往目的地及停止某些旅游活动。

  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规定、指令,自行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突发事件预警类别、级别进行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作出发出或取消预警指令,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提出研判、预警建议。法律、法规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2景区应当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根据天气预报信息,依照《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深圳市旅游景区台风暴雨灾害防御规定和指引(试行)》,对台风、暴雨、雷电、山洪等自然灾害作出有效预警。

  3.2.3在市内发生事故的,旅游企业现场人员应立即向110报警,同时立即报本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区(新区)政府应急办;在市外发生的,应通过当地110、119、120等特服电话以及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专线电话等报告。

  3.2.4 预警发布

  (1)发布方式。市旅游应急指挥部及其他预警主体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各类公共媒体发布,必要时旅行社、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企业要对本企业接待的相关游客和员工逐人通知。

  (2)发布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区域或场所、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等。

  4.应急阶段响应

  4.1 分级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单位应当进入应急阶段,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发展;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可以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社会宣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知识;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旅游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各类应急机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准备措施。

  4.1.1一般和较大等级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由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4.1.2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确定和预案的启动,须报请市应急办决定和部署。

  4.2 响应处置

  4.2.1先期处置。发生事故后,所在地政府、公安、卫生等专业部门启动先行处置机制,现场人员配合自救。

  4.2.2现场处置

  (1)成立现场指挥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